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标书编号:ZJZC-(2007)公字第3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通信运营商本地分公司投标的取得集团法人授权书即可);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通信运营商本地分公司投标的取得集团法人授权书即可);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50个网点以上)成功案例2例以上(含2例,通信运营商不受此限制);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提供本系统主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颁发的2007年度产品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区域代理商(提供代理证书复印件)专项供货支持承诺(招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5)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三级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信运营商不受此条限制)。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8月31日至9月12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3: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招标内容(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及线路租用,报价需含包括监控探头设备及附件、硬件及软件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投标方按5年的线路租用及设备费用计算资金成本,采购人按5年支付。评标开始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15分钟的针对本项目硬件设备选型、软件功能介绍、系统集成等演示说明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电脑各供应商自备。详细内容详见本投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现场勘查、答疑
请各供应商准时参加,不参加现场勘查,未在现场勘查记录上签字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标。时间:2007年 9月 13 日上午9:30;地点: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联系人:钱文定( 139*****047 )
五、招标方式及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7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9万元),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转账支票、汇票、资金到帐证明交给接受投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时间:2007年9月20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07年9月20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购买标书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一、项目联系人:柏林、汪波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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