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张山营镇冬奥会环境保障资金-购置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设备(一次重新)招标公告

延庆区张山营镇冬奥会环境保障资金-购置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设备(一次重新)招标公告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冬奥会环境保障资金-购置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设备(一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冬奥会环境保障资金-购置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设备(一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LJD-YQ-2020-003-B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张山营村

联系方式:李所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8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LJD-YQ-2020-003-BG

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冬奥会环境保障资金-购置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设备(一次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380万元

采购需求:为加强镇域内道路保洁,提高垃圾清运能力,结合实际需购买洒水车2辆,清扫车1辆,并加装冬季扫雪铲冰设备,购买垃圾清运压缩车2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详细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的运输、安装、专用耗材、辅助材料及人工费。

供货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转让;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上截查询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日期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2:00至2020年05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自由街北街商业2号楼10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北京市延庆区政府服务中心六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的地点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须知: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报名成功的回执。(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请先行电话联系,以上报名文件可通过电子扫描,转为PDF格式后,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发到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报名文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人应对电子PDF文件与纸质版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于2020年05月07日09时至2020年05月13日16时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关注项目—下载文件,操作流程可参考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yqggzy/)—【服务指南】栏目-《CA数字证书注册及绑定指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电联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本项目方可报名成功。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设备 道路保洁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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