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晋城市华洋工贸集团。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因工作需要租赁涉案财物停车场地,2016年8月17日,经政府采购确定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为“支队所需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的中标单位,2016年9月14日签订涉案财物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期限为十年”,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年以来,车辆存取管理制度完善,涉案车辆停放有序,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安交警系统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暂扣车辆及涉案财物。因合同到期,场地内还存放大量涉案车辆,为了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公示期限: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5月07日起至2020年05月13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晋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1278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史先生153*****567

邮编:048000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晋城市迎宾街328号

电话:****-*******

邮编:048000

五、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

清单

1

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

2

3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韩晓宏

审计师

市容处

冯晋霞

高级经济师

市财评中心

时前柱

经济师

晋城市二中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该供应商前期投资建设办公场所及相关经营设施,于2016年8月17日经市级政府采购形式取得“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需涉案财物场地租赁项目”,双方于2016年9月14日签订涉案财物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甲方与乙方合作意向期限为十年”,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专家论证意见

韩晓宏:1.该供应商前期投资建设办公场所及相关经营设施,相关涉案财物及车辆还停放该场所;2.晋城市公安交警支队与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作意向期限为十年;3.合同期满后,该供应商有优先续租权,因此,依据以上原因,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冯晋霞:1.该供应商前期投资建设了办公场所及相关经营设施,相关涉案财物已停放于该场所;2.甲乙双方于2016年9月签订合作意向10年,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时前柱:依据以上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项目采购方式。

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05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场地租赁 交通警察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