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污水管网管护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城区污水管网管护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城区污水管网管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污水管网管护工程已由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2020年城区污水管网管护工程的报告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委托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

(2)规模:工程造价约448万元,工程内容包括2015年至2017年城区已建污水管网的清通检测以及城区约150公里污水管网的养护、巡查等。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31日 计划工期:暂定21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清单中注明的城区污水管网管护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以后按进度付款,清通检测部分所有检测任务完成,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及评估结论先行支付合同价中清通检测价款的60%;管护部分年底(12月31日)进行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承包人报送结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余款除质保金外,一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必须经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5月8日 0:00时起,至2020年5月13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其他注意事项

7.1由于本项目内容包含泰兴城区2015年至2017年已建污水管网的清通检测以及约150公里污水管网的养护、巡查等。

7.2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泰兴市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及租赁协议经政府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无法提供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3 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提供本项目必需设备的自购发票或满足项目实施期的租赁协议(含设备原始购买发票)原件。如无法提供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必需设备包括:(1)高压疏通车(二辆)(2)吸污车(二辆)(3)零时排水泵车(电源车)(4)水泥钻清设备(5)CCTV机器人(至少二台)(6)QV设备(至少二台)(7)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一台)(8)巡视车(一辆)。

7.4 中标人须有稳定的养护队伍,在汛期,应急抢险人员不得少于10人。如无法满足要求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

7.5中标人必须安排巡查人员对招标范围(含招标人调整的内容)内所有管道进行每日巡查。每天必须有巡查记录,每月缺五次以上(含五次)巡查记录,扣除人民币5000元。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路线和时间,做到在时空上不断档,使市政基础设施始终置于巡查人员控制之下。重点路段,中心城区商业繁华路段、党政机关所在地等重要路段每天必须进行徒步巡查两次,其他路段可每天巡查一次。巡查人员要将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做好巡查日记并留下必要的影像资料。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危及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对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的,应追逐报告,直至解决。

7.6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和监理的管理,如中标人不服从招标人和监理的管理,每出现一次罚款1万,出现2次(含)以上的,招标人可紧急接管本项目。抢修项目维修时间不满足抢修项目维修时限要求的,招标人可紧急接管本项目并终止合同。

7.7中标人应当加强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联系人:

电话:

王霖

151*****85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

马梦微

电话:

159*****410

日期:

2020年5月7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附件:
评标办法.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护工 网管 污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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