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
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项目名称)经永州市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9]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盈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石材工业园德政北路(学府路-兴蓝大道)路段
2.3 规 模:道路长1250米,路幅宽24米,混凝土路面,工程总造价约2186.31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保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7 招标范围:蓝山县德政北路道路工程(学府路-兴蓝大道),主要包括:土石方、涵洞、路基路面、排水、综合管线预埋横管、绿化、电气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4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19年9月份以来(含9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 省外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无效。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蓝山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人员,相关法律允许更换的应报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10.2中标人自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因非项目业主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10.3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4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配置人员、机械和资金,并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工,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完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退场。
10.5中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3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盈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7
永州分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中兴路188号(潇湘国际广场4栋后面)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办公室)、130*****038
邮 箱:********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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