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标公告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标公告
各乡镇农机站、各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
为了扎实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农机)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26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条件
1.示范基地要连片种植,单季面积100亩以上,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具设备。
2.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水、电、上网等基本条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3.土地性质为流转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期要在10年以上(含10年),且已连续经营满2年。
4.能积极配合农机部门做好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5.农机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应具有事业法人证书或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程序:
1.自愿填写农机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2.年度农机技术示范推广计划(主推机具、主推技术、示范展示优质绿色高效种植模式)
3.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4.示范基地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农机科技示范主体条件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需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拥有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农机大户、种植大户。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承包或托管土地不低于30亩,农机大户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面积100亩以上,社会信誉良好。
3.能够严格落实主推机具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自愿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按报名顺序报满为止。
2.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主体进行审核,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3.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8日
报名地址:灵川县农机化服务中心科技推广股
咨询电话:******* 180*****691
附件1:灵川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附件2:灵川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示范主体申请表
附件1
灵川县2020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法人 | ||||
基地地址 | 面积 规模(亩) | ||||
基地负责人 | 手机 | 邮箱 | |||
示范内容 (主推机具、主推 技术等) | |||||
技术依托 单位 | |||||
技术专家 | 职称 | 手机 | |||
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的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
县农机化 服务中心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附件2
2020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详细地址 | |||
承包或托管土地(亩) | 拥有农业机械(台套) | ||
示范类型 | 主推技术 | ||
示范面积(亩) | 辐射带动户数 | ||
申请单位意见:申请列入农机科技示范主体,请批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农机站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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