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材料招标公告
零星材料招标公告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NO.2017G6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零星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经办人:张宇联系电话:187*****166
技术负责人:李万全联系电话:187*****364
发出时间:2020年5月6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书组成,附件1、2、3、4
注:请投标报价的同时将投标书中第三部分投标书组成里的附件上传到报价页面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NO.2017G6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1480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
中建股份集采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报价须知:此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乙方将配电箱材料所需相关材料和设备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费用。
3.4,投标方在首轮报价时,缴纳1000元招标管理费,中标者不予退还,不中标者15日内予以退还。
3.5投标费用:中标单位需缴纳1000元招标服务费,该费用不予退还。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工程竣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5.2零配件必须符合现行国标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验收方式: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6.3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6.4交货地点:NO.2017G6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三公司。
7.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函、授权书、报价单、承诺函,均需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
8.2质量、服务方面的进一步承诺。
8.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样品等。
九、服务承诺
9.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签订合同。
9.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实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9.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9.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9.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结算方式
10.1招标方、投标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合格后,与物资部办理验收手续,按季度支付至验收额的50%;供货完成后支付至验收额的7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验收额的95%。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10.2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安装调试款。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见本合同第22条保函或保证金条款。
10.3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除外)。双方同意在甲方资金收入困难是延长付款时间。
10.4乙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要求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因乙方发票不真实、不合法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需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发票,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乙方自行承担。
付款方式采用电子商票形式(随时可以贴现),在招标方指定机构进行贴现,贴息利息及税金由投标方垫付,总包方不予贴息。
第二部分技术条款1.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1.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投标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1.5NO.2017G6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