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53公里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全本公示
嘉荫县53公里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全本公示
《嘉荫县53公里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办法》(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向公众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嘉荫县53公里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嘉荫县青山乡东北3.3km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开采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污染为:
废水:矿区汇集雨水和生活污水
大气污染物:采场剥离、爆破、集堆铲装、破碎筛分、运输、临时堆料场产生的粉尘。
噪声:挖掘、爆破、破碎、装卸、运输等工序及水泵产生的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炸药包装物和废机油
三、环保对策及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开采过程采取粉尘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尘对植物的影响。对凿岩打孔、爆破、集堆铲装工序和临时堆料场洒水降尘;爆破前孔口填充水袋,可有效抑制粉尘;排土场采用表面播撒草籽绿化方式抑尘。在破碎筛分区域设置封闭彩钢棚,配套建设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除尘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针对破碎筛分无组织排放粉尘设置固定喷淋设施,洒水抑尘,抑尘效率90%;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筛分下来的石粉,用罐车运至石粉仓,石粉仓上方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通过除尘器出口排出;运输道路适当洒水降尘。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设备选型时,优先采用高效低噪产品,做好减振工作,加强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应尽可能避免大堇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严禁夜间(22:00~6:00) 作业。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矿区汇集雨水收集至贮水池内,回用于生产抑尘等用水,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离的土岩暂存于临时堆料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定期作为产品出售。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闭矿后恢复地表植被。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由爆破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废机油由厂家更换,矿区不贮存。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附件1:《嘉荫县53公里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嘉荫县53公里东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公参说明
嘉荫县亮鑫建筑材料经销处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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