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邳公采(2020)012]
[邳]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邳公采(2020)012]
受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
2.地址:江苏省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
3.联系电话:158*****136
4.联系人:王井永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室
3. 联系电话:****-********
4. 联系人:孙继成
三、项目编号:邳公采(2020)012
四、采购项目
1.名称: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
2.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0.20万元的投标报价(此报价为最高限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8:30至2020年5月11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公司注册编号,公司地址、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授权人电子邮箱、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
以上各项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zscgzx@163.com,按要求报名的材料齐全、准确无误视为报名成功。谈判文件附本公告后,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谈判文件免费。
3、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4、报名联系人:杨洪伟 联系电话:****-********
十、开标有关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5月21日北京时间14:00时
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0年5月21日北京时间14:30分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北京时间14: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相关文件密封送达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请于2020年5月21日14:30 前通过投标人账户电子转账汇入如下账户(注: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必须相一致,并注明所交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和时间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有关本次招标(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158*****136
通讯地址:江苏省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
十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 5月7日
附件:********143726_8483.doc" target="_blank">012谈判文件.doc
标签: 空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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