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合同审核法律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2020-2022年合同审核法律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至2022年合同审核法律支撑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BJYD********235),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至2022年合同审核法律支撑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内容:合同审核法律服务、房地产法律服务及公司交办的其他临时法律服务项目。 1.3项目服务期限:两年服务(2020年6月28日-2022年6月27日)。 1.4比选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详细要求见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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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有效的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无处罚记录(必须提供处罚记录页),(提供证书副本所有页面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律师事务所分所应答。 2.2财务要求: (1)提供近2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如应答人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至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其中一项即可: (1)法律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10个、金额不低于50万的合同且其中具有3个不低于200万的合同; (2)从事过法律服务项目累计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 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有合同复印件来证明,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如综合性法律支撑服务、合同审核等,专项的案件代理类合同不计在同类项目内容中(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的部分),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废选。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总数至少5名(含项目团队负责人):项目团队负责人1名,应为律所合伙人,须具有10年或以上律师执业经验(需提供律师执业证);项目团队负责合同审核法律服务的成员应为核心律师,须具有3年或以上律师执业经验(需提供律师执业证) ;律师助理,须为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凭毕业生(需提供法律专业毕业证书)。应答人应能够派驻3名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提供合同审核法律服务。 (2)应答人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因投标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3)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5月07日16时00分至2020年05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九附加项。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远程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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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A座3A层 邮编:100079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姚若芷 电话: 151*****084 邮箱: yaoruozhi.zgtj@chinaccs.cn 项目联系人:朱仔阳、吕莹、岳磊、张金菊、隗合飞 电话:137*****514、138*****081 传真:***-******** 邮箱:zhuziyang.zgtj@chinaccs.cn、lvying.zgtj@chinaccs.cn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9452-0007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137*****514(受理异议) 招标人邮箱:137*****514@139.com(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699转87016(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1、请报名的供应商将购买比选文件款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并备注供应商名称及应答项目名称(如备注字数受限可简写),并将下述资料发送至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邮箱,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已收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3)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各1份,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4)标书款电汇底单盖章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5)标书款开票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版本各1份,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如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未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或未登录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将导致报名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应答操作。 2、本项目开标不再组织应答人召开现场开标会议,将通过ES在线开标,由供应商通过ES系统查看开标信息。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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