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移动视频会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移动视频会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移动视频会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移动视频会议)采购项目2、招标控制价:2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概述:对泰安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移动视频会议)进行采购。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泰安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移动视频会议)进行采购。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次采购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服务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服务一年。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验收标准:合格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7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天门大街原地税大楼 |
联系人:郭瑞卿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双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东岳大街368 |
联系人:张科峰 | 联系方式:157*****888 |
招标
|
泰安市双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