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兼礼堂工程招标公告
食堂兼礼堂工程招标公告
1. 南安市成功初级中学的招标编号为 南建标[2007]87 号的_南安市成功初级中学食堂兼礼堂工程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建筑面积约2752m2 ;本次招标项目为 南安市成功初级中学食堂兼礼堂工程。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_;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安市码头镇镇区 ;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现场施工条件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年 7 月,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____: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___;
2.6. 资金来源: 自筹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集中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 年 6 月 29 日至 2007 年 7 月 6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为 _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二楼(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出售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发票。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500元,招标图纸 另计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三 级相应专业项目经理资质或 / 级相应专业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___。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于2007年7月20日18:00时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7 月 23 日16: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四楼、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其中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 (资格预审项目适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南安市成功初级中学
地址: 南安市码头镇镇区 邮编: 362300
电话: 139*****403 传真:
联系人: 戴锦志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新华街299号二楼 ,邮编: 3623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南安建行一处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 帐 号: ****************0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40*****290********
以上三家银行任选一家汇入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四楼(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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