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海域论证及海洋环评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海域论证及海洋环评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射阳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海域论证及海洋环评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海域论证及海洋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SYCG(D)-********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内容为:

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海域论证及海洋环评报告编制等相关伴随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①开展专题调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专题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水文调查、海床稳定性研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环境影响数模研究、临时潮位观测海域使用论证所需的所有专题等)。

②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专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周边海洋环境(水质、沉积物等)的影响、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影响、对周边海域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环境风险评价分析及风险防范对策措施、环境污染物防治对策措施等、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本项目所有的海域调查数据应至少涵盖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周边海域(具体涵盖范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满足盐城港射阳港区通用泊位区5#泊位工程海域论证及海洋环评报告编制使用。

2、提交成果截止时间: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报告送审初稿的编制,根据招标人意见完善报送稿的调整,并参加专家论证会,最迟8月底前通过技术审查并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核准工作,提交最终报批稿。在合同签订后未取得具体用海规划范围期间,中标人应及时开展前期可行的准备及专题论证工作,以保证最短时间内完成报批手续。

3、质量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按照国家海洋局国印发的《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编制及所使用的调查数据和资料,应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洋调查规范》等技术要求获取,最终编制成果须经海洋有权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取得项目用海预审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编制海洋环评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主管部门环评备案批复文件。

4、本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含专家费用及会务费等)。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编制海域论证报告、海洋环评报告的能力;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从事海域论证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海域使用论证上岗证;

4、投标人自2017年04月01日以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海域使用论证或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业绩;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缴纳的2019年12月(含)至今的任3个月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工作证明),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5月12日下午17:3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②投标人资质材料;③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1@qq.com)。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其他有关事项:

注: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5月27日下午14: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下午15: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射阳县合德镇万成尚景A11号楼104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4万元整。

2、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幸福大道支行,账号:****************627。

3、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将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纳。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质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证明、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江苏射阳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盐城市射阳县329省道附近

代理结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翔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射阳县合德镇万成尚景A11号楼104室

江苏射阳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7日

投标报名确认函11.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环评报告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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