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境考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境考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境考评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07 16:24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号楼,联系方式:肖老师,02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联系方式:张先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2、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二、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4)承诺函;(5)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①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可提供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⑤如果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6)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5-08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5-13 16: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或网上下载。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 (地址)获取或联系028-61988773进行网络报名。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在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 (地址)获取或联系028-61988773进行网络报名。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5-19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5-19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5-19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收取。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行业划分 | M746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坏境卫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温江区的城市管理实际情况, 特制定温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督查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温江区镇(街道)城乡环境相关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综合反映各项工作成效及动态变化, 提升管理力度及效果;形成科学的城市管理方法测评,在日常城乡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测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提升管理效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1、采购预算:50万元;2、最高限价:50万元;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7、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为:********5。9、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 10、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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