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越城区公安局镜湖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部分前端改造及机柜租赁服务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越城区公安局镜湖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部分前端改造及机柜租赁服务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越城区公安局镜湖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部分前端改造及机柜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DL2020-05-0043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YCDL2020-05-0043-01 |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越城区公安局镜湖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部分前端改造及机柜租赁服务项目 | ¥*******.00 | ¥0.00 |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代表授权公司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分公司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能作为该投标分公司的文件予以确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xyc.gov.cn/index.html(不接受电话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20年5月27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8日09:30时在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二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206室开标室开标。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编:312000,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二楼2F-202-B,签收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60。)。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6@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投标保证金:0
十、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板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index.html。采购文件详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板块。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二楼2F-202-B);联系人:陈珊珊;联系电话:****-********。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政法委员会;联系人:胡剑荣;联系电话:139*****560。
十三、供应商注册:
注册登记流程详见:*******_********.html">http://www.sxyc.gov.cn/art/2018/3/29/art_*******_********.html
已经完成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企业信息登记入库的企业,只需携带上述注册登记流程中规定的资料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08室现场审核,即可增设为采购供应商,无需重新注册。
友情提醒: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和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防疫工作。
联系方式:
1.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斯钜军,138*****819。
2.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许静丽,150*****660。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招标
|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