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王坟镇八喜谷水毁农田修复及地力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王坟镇八喜谷水毁农田修复及地力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青州市农业农村局地 址: 青州市尧王山西路1288号
联系方式: 肖科长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迅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东营市广饶县月河路东、人民路南侧(310号)
联系方式: 孟经理151*****622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王坟镇八喜谷水毁农田修复及地力保护工程
项目编号:JSGC-2020-QZ0018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20 年 04 月 13 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获取招标文件4.1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00分至2020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八楼开标一室。”;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09时30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八楼开标一室”;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3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付30%,根据工程进度付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一年后结清。”;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1类似项目:水毁农田修复项目、地力保护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千亿斤粮食项目、节水灌溉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6其他:1、本工程所产生的税金,须在建设工程所在地缴纳。”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5.5本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 ,由中标单位承担,无论投标人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招标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施工过类似项目(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同时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复印件)。 注:(1)类似业绩是指:水毁农田修复项目、地力保护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千亿斤粮食项目、节水灌溉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4.1 付款周期:工程开工后付30%,根据工程进度付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一年后结清。”;
(1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1.补充条款:(2)本项目设计费6.00万元,乙方支付,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设计公司。本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 ,乙方支付,正式开工后1个月内支付监理公司6.00万元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再支付6.00万元监理费。”。
变更为:
(1)、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4.获取招标文件4.1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00分至2020年5月2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八楼开标二室”;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09时30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总部八楼开标二室。”;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2.3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付至30%,根据工程进度付至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部分一年后无息结清。”;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1类似项目:水毁农田修复项目、地力保护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千亿斤粮食项目、节水灌溉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6其他:1、本工程所产生的税金,须在建设工程所在地缴纳。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5.5本项目监理费12.00万元 ,由中标单位承担,无论投标人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招标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删除此项条款;
(9)、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施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同时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复印件)。注:(1)类似业绩是指:水毁农田修复项目、地力保护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千亿斤粮食项目、节水灌溉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
(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4.1 付款周期:工程开工后付至30%,根据工程进度付至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部分一年后无息结清。”。
(1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1.补充条款:(2)本项目设计费6.00万元,乙方支付,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设计公司。”。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五、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孟经理联系方式: 151*****622
附件: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标签: 保护 农田修复 农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