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_存量房评估一包_SHC[2020]0157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_存量房评估一包_SHC[2020]0157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_存量房评估一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绥化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16: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15:58至2020年05月29日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西街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绥化市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_存量房评估一包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SHC[2020]0157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_存量房评估一包
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元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
存量房基础数据采集 | 1 | |
存量房影像数据采集 | 1 | |
存量房交易数据采集 | 1 | |
系统数据处理及价格模型计算 | 1 | |
评估系统软件开发 | 1 | 260000 |
实现房产评估功能 | 1 | 600000 |
实现评估管理功能 | 1 | 200000 |
房地产GIS地图应用 | 1 | |
实现统计分析功能 | 1 | 200000 |
提供人员驻场服务 | 1 | 300000 |
提供项目售后服务 | 1 | |
存量房评估系统与火狐系统数据对接 | 1 | 150000 |
总计 |
(二)本次招标共(一)包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续服务自系统验收上线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肇东市税务局、安达市税务局、海伦市税务局、望奎县税务局、庆安县税务局、绥棱县税务局、青冈县税务局、明水县税务局、兰西县税务局。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资格要求 |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 资格要求 |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
3 | 资格要求 |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续服务自系统验收上线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4 | 资格要求 | 4、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肇东市税务局、安达市税务局、海伦市税务局、望奎县税务局、庆安县税务局、绥棱县税务局、青冈县税务局、明水县税务局、兰西县税务局。 |
5 | 资格要求 | 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2021年12月支付40%,2022年12月支付剩余20%。 |
6 | 资格要求 | 6、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
7 | 资格要求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参与资格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二)参与资格方式: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绥化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即可参与。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绥化市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在左侧列表“相关文件下载”中下载谈判文件。
七、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凭key登陆政府采购系统,按照系统设定的格式逐项上传资质、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后无法上传。
八、网上签到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至9时30分。投标人使用key登陆并网上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九、网上解密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30分至9时50分。投标人使用key登陆并网上完成解密。
十、评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9时30分。
十一、此项目为电子评审,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
十二、供应商须在资格响应时在第一项要求的基础上,同时上传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未上传的为无效响应。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春蕾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小学东侧)。
邮 政 编 码:152000
技术审核科:张博电 话:****-*******
项目执行科:代明丽、郑中英电 话:****-*******
十四、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5-0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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