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系统及配套设备等招标公告
办案系统及配套设备等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枣庄市公安局
二、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ZZGPTP-2011-274
四、采购内容及说明:
1、本项目共分七个包:
A包:视频监控系统采购;B包:电教装备采购;C包:防爆装备采购;D包:刑侦技术装备采购;E包:电脑设备采购;F包:打印机、扫描仪设备采购;G包:网络监控设备采购
2、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3、供应商可以对一包或多包进行响应,但必须对整包完全响应,不得分解响应。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无偿提供安装指导保障措施。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供应商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A包:投标方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要求公司必须具有安防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在枣庄地区有两处同类项目。
(7)D包:供应商必须是公安部装财局批准生产销售的企业,供应的产品必须有公安部装财局装备检测中心提供的质检报告。
六、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
1、地点: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安侨国际写字楼B座五楼
2、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7日下午17时止。
3、报名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4、谈判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八楼会议室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枣庄市龙头中路100号(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八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昱如 联系电话: 0632-*******
电子邮箱:sdc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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