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全过程咨询及跟踪审计补充通知01
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全过程咨询及跟踪审计补充通知01
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全过程咨询及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7】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供排水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及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全过程咨询及跟踪审计。
2.2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龙海市程溪镇。
2.3项目规模: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涵盖河道污染源整治工程[排水现状分析、污染源调查、生活污染源收集处理(不含工业、农业污染治理)等]、内河整治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河道补水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程等)、农村污水整治工程(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农村池塘整治工程等)、漳州市智慧排水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程(基础数据建设、智慧排水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调度中心基础软硬件建设、物联网设备建设等)和厂网河一体化联合调度系统建设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审确认的项目总体方案为准。
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71822.68万元。
2.4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内全过程咨询及财务跟踪审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咨询服务合同)。
2.5服务周期: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机构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两个,并应由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至少1个(含正在执行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承接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 亿元的全过程财务跟踪审计服务。
3.6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项目进行PPP中标人、施工、监理、设计、造价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p://www.zzgcjyzx.com/Front/。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8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
5.2本工程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12 时 00 分前;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小写:42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之一种方式提交,具体详邮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35*****1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17~426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
传真:0596—******* 邮箱:fjzy888@126.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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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2、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投标人盖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公章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5月7日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质情况及对应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月日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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