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选址于沂水县黄山铺镇兖石路49号以北,清源河以南,建设面积约15000㎡,投资额约0.525亿元。
2、招标范围:包括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和相关技术服务。
3、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报名及资格预审。
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xx项目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近六个月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注册资格证件、劳动合同、身份证、近六个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明细到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20年05月18日14:30,地点为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2000元(大写金额:壹万贰仟元整)。
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20年05月18日14:00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分公司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户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分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沂水县黄山铺镇兖石路49号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59*****33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IEC国际企业中心11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123
招标单位:沂水县精神卫生中心(章)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章)
2020年05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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