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天晟污水站除臭设备招标公告
万邦天晟污水站除臭设备招标公告
万邦天晟污水站除臭设备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
联系地址:公告名称 | 万邦天晟污水站除臭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简介 | 根据沈阳万邦天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天晟”)关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我公司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次万邦天晟污水车间除臭设施改造升级的供应商。
项目位置 |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8号
.总体要求(1)除臭设备处理后浓度: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之15m排气筒标准,确定设计排气如下:污染物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无量纲)浓度(mg/m3)≤0.33≤4.9≤2000(2)除臭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国际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无质量问题。散件必须有原包装,无拆开痕迹,内有产品合格证等必要条件
综合评价
2.合格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单位有关招标的规定。(2)投标单位是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单位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单位应具以下资质要求:1)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均要在有效期内;2)近3年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等;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重要核心部件的厂家授权,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 4)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如果招标单位在任何时候,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已签署的合同。5)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一经提交投标单位,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经仔细阅读、调查和了解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并已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6)招标单位确认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与投标单位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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