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衡东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及安装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DZC2011-A045 号 招标文件编号:XT2011-A81号 二、采购内容:医院信息化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及安装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三、投标事项及交货、付款要求 1、分项投标:本项目不分包投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整体定标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投标 4、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一式二份; 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日) 6、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 交货地点:衡东县中医医院 7、付款单位及方式 付款单位:衡东县中医医院 资金支付方式:转账 付款方式:货物到达医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一星期内支付60%,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全额无息付清。 8、售后服务 8.1免费维修:设备维护期自验收之日起保修叁年,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非人为因素造成),均免费提供服务; 8.2 乙方应严格按照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售后服务,含使用(操作)培训、终身维护等服务; 8.3在货物的保修保质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硬件故障问题,乙方必须在 2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在 24小时内免费修好,否则乙方须提供同类货物替代使用,直至乙方将货物修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如因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提供优质服务进行修复,其费用由用户承担。 8.4、在货物的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用户货物的零件、易损易耗件的优惠供应,并对货物进行终身维护。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200万元;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4.7投具备湖南省安防备案等级证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肆级或肆级以上资质; 4.8所投主要硬件设备(交换机、服务器)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从2011年12 月23日起至2011年12月2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2、发售价格:400 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发售地点: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期缴费证明; B、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C、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肆级或肆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注:招标代理人将对前来投标的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注: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文本为准,从《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开标截止前两天到我公司登记确认。 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下午2:30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下午2:30 投标、开标地点:衡东县中医医院门诊部四楼学术报告厅 七、采购人 1、采购单位:衡东县中医医院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衡东县政府采购办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