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重)招标公告
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重)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946)批准,现就贵港市体育局单位贵港市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项目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项目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重)
二、项目编号:DHGGH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是对拟建的贵港市体育馆、游泳馆消防性能化设计进行评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企业具备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人;
2、企业的经营范围须有建筑消防安全的咨询服务、消防工程性能化评估;
3、企业须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的公共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与评估工作并通过专家论证以及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4、具备性能化设计评估、建筑防火、消防给水、防烟排烟、消防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证明和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的公共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与评估工作并通过专家论证以有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和验收的证明资料、企业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业务咨询: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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