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校医院药品招标公告
2012年校医院药品招标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
招标采购医院药品(西药、中成药)的要求
安徽科技学院医院药品(西药、中成药)采购,按《招标法》的要求,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标。
我校医院主要为学生和教职工服务,在药品采购和使用方面,对药品的生产厂家和药品的规格、质量等都有较严格要求,因此对采购的药品有所限定。
一、招标要求
1、投标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药品销售有关资质,并通过GSP认证(地、市级城市)。
3、投标单位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成功经验。
4、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提供公司简介、资质证明、中标例证、业绩等。
5、投标单位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各一本(均须打印装订,经正式授权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含有投标书内容的电子存储介质(U盘)一个,开标一览表一式10份,详细报价表一式3份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加盖骑缝章。
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我们提供的药品采购目录中规定的药品生产厂家、规格、剂量等要求进行报价,且响应率保证在95%以上。
7、投标单位不得变更采购目录中品目顺序,未作响应的品目报价栏不作任何标识。
二、对药品供应时间的约定
考虑医药行业价格因素及学校办学的特殊性,约定以一年为一个供应期。
三、对药品供应期内药品价格约定
中标的药品供应商在供应期内供应我校采购目录单内的药品价格,均以中标价为准进行结算。
四、对药品供应商的要求
1、供货商收到供货通知后,一周内送货到位。
2、中标单位须制作电脑打印供货清单随货同行。
3、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完整的部分库存药品可允许适当调换。
4、报价应为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的价格。
五、评标办法
根据每个投标单位的报价,按照相同规格、相同生产厂商、统一包装的要求,筛选共有品目,并对其报价进行赋值计算,对投标人排序,综合各投标人排序、资质、服务等要素,确定第一、二中标单位,每品目中标单价为各投标人最低报价。
六、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发出3日内授予中标人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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