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坂田基地科研中心F1改造综合机电工程镀锌线管招标公告

华为坂田基地科研中心F1改造综合机电工程镀锌线管招标公告


****采购合同

**********项目


甲方(需方):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材**)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42号中建二局大厦12层

电 话:***-********

传 真:***-********

邮 编:100054

乙方(供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需方与供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工程****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项目。

2、货物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

2.1 货物名称、材质、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税率、单价、金额、生产厂家详见后附的《物资采购清单》。

2.2合同总金额暂估(含增值税)RMB(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RMB(大写:人民币),增值税款RMB(大写:人民币),适用增值税税率13%。该暂定总价是依据需方提供的暂定数量清单计算得出的。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供需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品牌、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单价执行《物资采购清单》价中对应的价格。

2.3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2.4 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上述合同总价以及最终结算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增值税率13%)、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路过桥费、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2.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增值税率,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变,增值税率和增值税金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不再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2.6 货物在本合同交货地点的卸车费用由供方(或需方)承担。

3、质量要求

所供*****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本合同货物还应满足*****业主、监理及当地一些部门的相关要求

(此处各合同要具体说明相关要求及技术条件)

4、保证

供方保证货物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的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品牌、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使用的情况下,供方对合同货物交货后给予2年的保证期(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在保证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并承担所有损失.

5、专利权和版权:

供方应使需方免受如下损害并在如下方面向需方提供保障:工程中使用的或与工程施工相关的任何设备或材料相关的侵害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商标名及其他保护权而引发的所有索赔和诉讼;与工程中使用的或工程施工相关的任何设备或材料有关的或相关的索赔、要求、诉讼、损失、费用、索费和花费。

6、交货地点:

项目详细地址

7、交货时间:

交货的具体时间

8、供货方式:

8.1 每批供货前,供方须至少提前2-3天通知需方,以便需方组织接收。

8.2 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及需方要求分批依次供货,货物数量或规格根据需方实际需要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适当调整,结算及货款支付按实际供货量计算。(数量上下幅度要有一个限制。)

8.3 供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需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一切风险。

8.4 供方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8.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供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货时,供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需方,需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 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 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供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在需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供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需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 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 需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因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供方还应承担需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误期损失。

9、验收及检验:

9.1 供需双方在本合同交货地点共同对到货*****的数量和外观进行初步验收。(根据货物不同,检验的方法不一样

9.2 供方应随货提供*****的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加盖供方质量专用章或公章)一式三份。

9.3 需方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技术要求的问题,应在该****到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供方提出异议,供方应派有关人员在三日内到需方现场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否则视为供方已默认需方所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

9.4 若供需双方对上述复检结果存在争议,应在复检结果出来后三日内协商委托经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如果最终确认供方所供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供方须对这种额外检验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时间、经济方面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9.5 对于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技术要求的****,供方须负责在三日内作退货处理并无偿更换,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对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如果由此严重影响需方施工进度,需方有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10、结算与支付:

10.1 结算采用以下方式:

10.1.1从开始供货的当月开始结算,乙方根据甲方收货联系人确认实际量,在当月20日前递交至甲方项目商务部,审核完毕后,由甲方商务经理和项目经理在月结单上签字确认后生效(单独结算不得作为结算凭证),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工程技术资料章、财务章都无效。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且需在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10.1.2 每一供货批次完成后,双方核对供货数量,签认供货清单,清单须包括供应***的详细规格、数量,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数量、单价、金额。

10.1.3 供方在办理货款结算时应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若供方不遵守财务制度或不开具有效法定纳税发票,需方将不支付货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合同签订后,货到场经业主、监理、需方验收合格60天内,需方支付供货方到货产品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85%,双方办理结算三个月后申请支付至结算额的97%(供方需开至结算额100%的发票),余3%质保金自工程完工**年后无质量问题2月内一次付清支付(无息)。

10.2.2 如果供方所***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将暂停支付货款,待质量问题解决后再支付货款。

10.2.3 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11、 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11.1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11.1.1甲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L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42号中建二局大厦12层

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帐号:0109 ******** 2010 *******

11.1.2乙方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的单位18位编码):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

帐号:

11.1.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1.2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1.3发票的开具时间约定

11.3.1合同项下存在预付款的,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15日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1.3.2每批货物到达现场,乙方应甲方要求出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办理货物验收入库手续,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3乙方供货完成后,必须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1.4乙方应在开票之后5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我方更换要求后5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我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1.5发票违约责任

11.5.1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发票、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不含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2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11.5.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税率的,乙方除按11.5.1条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5.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除按11.5.1条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1.5.4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2、双方负责代表:

12.1 需方指定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供方须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由需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电话:***********

12.2 供方指定 ****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结算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供方代表与需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电话:***********

12.3 供需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13.1 供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需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13.2 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13.3 供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供方自行承担。

13.4 供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供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并补需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车辆装卸、进退场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由供方负责。

13.5 供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需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尤其注意凡进入需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对不听从需方管理的人员、车辆,需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13.6 供方签定合同进场时需严格按照需方的《供应商进入工地注意事项》规范行为,不得引起纠纷。

14、违约责任:

14.1 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保质保量交货,延误需方施工进度视为供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经需方催告后72小时内,仍不能按期供应到约定地点,需方有权向其它供应商采购所需****,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并在向供方付款时扣除,且供方应承担由此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14.2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需方有权拒绝签收,供方应立即将该货物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供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需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金**万元不等。

14.3 如发生供方贿赂需方验收人员或在交货数量上故意弄虚作假进行欺诈的情况,每发生一次供方对需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14.4乙方不认可增值税相关规定的,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4.5乙方出现债权债务转让时,务必重新修订合同。

15、不可抗力: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15.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供应商注册

合同生效前,供方(乙方)必须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云筑网进行合格供应商注册。

云筑网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www.yzw.cn/

18、其他约定事项:

1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7.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7.3 附件:本合同附件___**_ 份(共 ** 页),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甲方):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印章)(印章)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 话:

日期:日 期:



供应商进入工地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单位的个人、车辆及其随带物品进入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向值班室借取安全帽,并在保安的正确指导下戴好安全帽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抽烟、随地大小便,并严禁烟火。

3、 小车及运输材料设备车进入工地禁止鸣喇叭。

4、 文明卸货,按先后顺序将货物堆码在项目保管员指定的地点。

5、 卸货时的破损料、废料、散料、尘土、渣滓应包扎好后随车带出工地。

6、 运输水泥、沙石、回填土等粉状物资的车辆,车子必须是篷车、罐车或上面加盖篷布的车辆,防止粉尘对施工现场的污染。

7、 易燃、易爆物资不得带入施工现场,如有应交由值班保安妥善保管及处理,否则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之承担。

8、 易燃易爆货物进场时,应提前通知保安,并且沿保安指定的路线前进。

9、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减速慢行,躲避行人,不得乱停乱放,堵塞交通,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10、车辆在工地维修,应做好相应的警示及保护,以防止漏油到地面。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个人、车辆及其随带物品,必须注意安全,未有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不得随意走动或动作,否则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税率

含税单价

(元)

金额(元)

税额(元)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廉洁协议书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

7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 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物资、设备供应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1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采购合同总金额5-1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并在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三年内禁止乙方参与甲方招标活动。

13 甲方项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罚款,罚款在结算款中扣除。

14 本廉洁协议作为项目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5 甲方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举报邮箱:azgs_jcs@126.com

16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标签: 镀锌线管 机电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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