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无锡市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市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市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锡开管发[2019]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龙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区龙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锡山水务有限公司东亭污水厂现状用地及南侧
工程规模:本提标工程处理水量为10万吨/天,提标后出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2“太湖地区其他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标准,设计标准为地表水准四类水标准。主要工程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精细格?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组合式生化池、深床澹池、高速气浮池、臭氧消毒池以及配套辅助车间等。
工期:3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80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地质勘察(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功能系统调试、6个月指导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内容:根据本项目核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地质勘察(详勘、包含物探和测量)、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老厂需要改造的建构筑物及设备、管线、电控、仪表的安装等;需要新增的建构筑物及设备、管线、电控、仪表的安装等;需要新增的厂区道路、绿化、照明、围墙等总图工程量。以上工程量包括系统稳定运行所包含的全套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和设备、管线、水电安装、仪表与自动化;包括修复由施工损坏的环境、设施、设备等工作内容。(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提标改造工程需要新增的管道、电缆、安装附件等各类材料;提标改造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工艺、电气、自控、仪表及各类配套设备等。(4)运行服务范围:6个月指导试运行,使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调试合格验收后的整体移交;整个厂区的工艺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的培训、技术指导;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等。(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设计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其他:本次招标不提供设计补偿费,望各投标单位综合考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6年-2018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自2019年5月7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自2020年2月7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A.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②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③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④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⑤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2月~2020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工程规模为6万吨/天及以上的总承包(EPC)业绩。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EPC总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2)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工程规模为6万吨/天及以上的设计业绩。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3)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工程规模为6万吨/天及以上的施工业绩(须包含土建及安装内容)。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与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三家,但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的设计单位;(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6)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8日9:00时至2020年05月13日16: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407开标室(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区龙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庄桥工业集中园内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1号花样年喜年中心605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能葵

联系人:

胡鉴平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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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d195-4591-840d-a463a2f2c93d" target="_blank">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aecf" target="_blank">评标办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 污水厂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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