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FP********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220174-36-03-004462,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
2.2.1工程规模:项目建安投资概算7158.41万元,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2.2.2工程内容:检测联合厂房(主体长度138m,宽度96m,净高10.1m;从南向北跨度分布依次为:24m,24m,27m,21m,24m;长度方向138m中,48m范围内为返修线,48m为检测线,24m为检测返修车间)。建筑由返修厂房,检测厂房,检测返修厂房组成。对原试车跑道进行改扩建通过本次工程将其扩建为环形,并增加特种路、驻坡台等。J6厂房内原有检测线进行改造。
项目包含厂房及生活间一般土建、设备基础特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天然气、压缩空气、照明、配电、自控及本项目涉及道路、绿化、外网等工程。
2.3招标范围:针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号门内,西侧为原试车跑道,东侧为7号路,北侧紧贴原喷蜡厂房,南侧临近LNG加气站。
2.5计划工期:2020年7月1日--2022年1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6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附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正规本科及以上学历,公民建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8日9:00至2020年05月1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huanghaiguang_iec@faw.com.cn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采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帐号:****************166)的方式,汇款后需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 系 人:徐艺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黄海光
联系电话:****-********/166*****69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行 号:********0121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05月08日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39 @qq.com
最新时间安排: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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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FP********/01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整车下线智能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 服务 | 2020-05-08 09:00 | 2020-05-15 16:30 | 2020-06-01 09: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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