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沂市永和县X525南楼-阎家坡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西省临沂市永和县X525南楼-阎家坡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永和县X525南楼-阎家坡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管发〔2020〕7号、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永和县X525南楼-阎家坡段路面改造工程改造路线全长6.3km,维持原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6m,行车道6m,两侧土路肩各0.50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
2.2 建设地点:永和县交口乡
2.3 建设内容:挖方33555立方米、填方18120立方米、C25混凝土边沟1588立方米、C25混凝土急流槽300米、浆砌片石挡土墙821.5立方米、路面工程42366.37平方米、拦水带1895米、涵洞2道、平面交叉1处、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6.3公里。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永和县X525南楼-阎家坡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最低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4.1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5月08日至2020年05月13日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lfggzyjy.gov.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登录,通过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3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0。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传统投标的方式进行,将纸质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14时30分。
6.2 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柳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智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8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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