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拟对奥尔夫教学工具采购项目组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奥尔夫教学工具采购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资产招A
*******号(A货物B工程C服务)
3.采购最高控制价5万元,超过该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文件需在密封口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其文件将被拒绝。
6.付款方式:
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中标人须提供全额正规含税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全款。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16:3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五楼艺术教育系(筹)办公室
注:响应文件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快递投标文件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响应文件的审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标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了解其与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学院评标小组在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列,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或通过综合评审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报价或综合得分一致则在监督员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以上投标人若不足叁家,则本次采购流标。
9.结果公示:
询价结果将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zyxy.com/)公示一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自行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10.质疑或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学院路8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8025
****************.doc">附件1:报价一览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