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辉城联办小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层面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辉城联办小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层面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新甫街道辉城联办小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层面铺设采购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塑胶跑道铺装等相关经营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 53.32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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