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
一、招标单位:上海光明领鲜物流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办公耗材、纸张、硒鼓、小色带项目招标
投标方按照附件指定格式报价,各项报价材质、工艺符合招标方要求;配送地址为上海浦东杨新路201号、上海康桥物流中心、上海马桥物流中心、上海普洛斯真沃路仓库,上海以外的订单送至马桥物流中心即可,包装需按各城市订单分开包装。报价单及年度预估用量参照附件内容。
三、投标所需文件:
所有信件、文件都必须以中文形式提交并提供书面文字。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投标材料密封,加盖封口印章,外包装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按招标书中的附件顺序进行报价,不得随意更改附件格式。
3、优惠返利政策,按月度返利政策执行,即按每月结算达到多少金额进行返利,返利直接在当月结算中抵扣。
4、印刷品所用的各式样纸,样纸上盖章,以便区分。
5、税率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报价需明确注明税率,不接受小额纳税人税率。
四、招标时间和地点:
1.截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 逾期视为弃权
2.投标地点:杨新路201号3号楼 孙杰 联系电话:
***-********-***五、评标说明:
招标小组将就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要求,如果相符,该投标文件则作为合格的投标;如若存在不符,该标书即为不合格的投标书。
2、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投标单位的服务情况、产品供应价格、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及承诺的兑现情况,收费是否合理。
3、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的优惠政策与市场政策的对比。
经过招标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能力强、报价对需方最有利、能够提供最佳服务、产品质量好、信誉好,招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对投标单位的产品及综合情况评定后,最终确定预中标单位。
招标人对招标结果没有解释的义务,选择的中标人为技术、经济、服务评标择优结果。
投标单位应知悉,即使贵方的报价最低也并不能表明贵方将被选定为最终合作单位,投标单位应理解并同意我方不解释最终合作的原因。
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且若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来执行,或做出违反商业道德及法律要求的行为时,我方将追究投标单位的法律责任,且投标单位要补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我方保留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取消招标的权利,且无须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中标说明:
经过评标选出预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约定时间、地点协商谈判,应邀单位携带单位委托书参加商谈,如在通知期限内,无承诺反馈的视为弃权。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规定进行合同签约,招标人将撤销中标通知,取消中标资格,在此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另行将中标通知授予下一个获最优评标结果的投标人。
与预中标单位商谈后,经过逐一验证、比较、评议、分析确定最后中标单位。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行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后备合作方资料留存。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