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总队营具招标公告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总队营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C05-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会议桌2张、党委会议室会议椅18把、条桌6张、指挥中心会议椅12把、沙发34只、茶几20张、单人床2张、卷柜4组、电动餐桌1张、餐椅25把。
2.2 场地条件:具备条件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交货地点为: 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
2.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行为能力的并具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营具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12月_26日至 2011 年 12 月_31(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楼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有授权厂家提供本货物代理字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元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6099号
联系人:王晓林
电话:133*****5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搂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张百慧
电话: 151*****866 传真: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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