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2089]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4号地块F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EPC总
[JG2020-2089]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4号地块F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EPC总
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20]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县财政统筹债券资金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丰顺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4号文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建安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拟建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包括新建两条路和土地平整工程,其中工业大道(K0+685.84-K0+936.901)道路长251.1m,道路宽 31m,富强路(暂定)道路长 478.5m,道路宽 20m。F 块(一期)土方平整,工程土方开挖约 145.5 万 m3,土方回填84.0万 m3,土方余弃约 61.0 万 m3。工程新建道路总长 729.6m 及配套给排水、强弱电、美化、亮化等。工业大道(K0+685.84-K0+936.901)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富强路(暂定)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土方平整工程面积约 463 亩,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平整及边坡防护。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建安工程
2.3工程地点:丰顺县埔寨镇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4号地块。
2.4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4个月。
2.5承包方式:设计、建安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2)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过建安费用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施工合同复印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
5.1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此项仅施工企业才提供);
(5)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资格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过建安费用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施工合同复印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7)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1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1);
(12)按本公告附件2《承诺书》、附件3《投标人声明》、附件4《项目负责人长驻项目现场承诺书》格式制作的投标登记资料;
(13) 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需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资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以上 5.2款(1)~(13)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必须由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持上述资料至现场进行投标登记,同时提交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核对。上述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办理投标登记(详见一楼投标登记窗口屏幕)。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其他资料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1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点:丰顺县埔寨镇五里亭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日期:2020年5月9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承诺书
致:(招标人)
若 (投标项目名称) 由我公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投标登记时填报的人员进场,且不进行更换。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我单位中标,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开始履行其在该项目的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所有人员常驻工地进行管理,且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80%,如果该项目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充分到位,则视为我方违约,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我方必须赔偿此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 月 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名称填写联合体施工方全称,盖章应盖联合体施工方单位公章,签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3:
投标人声明
致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三年内,至投标登记时间)。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名称填写联合体施工方全称,盖章应盖联合体施工方单位公章,签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4
项目负责人长驻项目现场承诺书(格式)
致(招标人):
本人(身份证号:)为公司(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作为公司拟派驻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的(岗位);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如公司能在本项目顺利中标,本人一定长驻项目现场(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2天),做好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如无法做到以上承诺,招标人可依据合同做出相应的处罚;本人对此绝无异议。
(备注:此承诺书需在投标登记现场经招标代理见证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署)
承诺人(签名):
日期 :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签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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