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办公楼主楼电线网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办公楼主楼电线网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办公楼主楼电线网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办公楼主楼电线网线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TJRDZ-2020-C-0105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办公楼主楼一层、二层、三层的强电弱电维修和改造。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9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
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 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 1 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评审,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评审,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评审,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专职人员:
(1) 项目经理 1 名,须具备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 建筑工程专业,还需具有中级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安全项目经理 1 名,须具备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具有中级职称或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05月08日至 2020年05月15日,每日 0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标书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 元/包。(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05月 19 日 15:2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 05 月19 日 15:20-15:30;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05月 19 日 15:30。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先生
2.联系电话:***-********
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 14 号
3.招标人联系人:李老师 ***-********
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rongda@163.com
4.招标代理机构汇款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天津远洋广场支行
行号:********5080
账号:********693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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