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山院区检验科实验室家具设备招标公告

金紫山院区检验科实验室家具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邀请书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检验科实验室家具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磋商保证金(万元)

成交人数量(名)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检验科实验室家具设备

19.1223

0.4

1名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制造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实验室家具或实验室设备。

3. 2019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至少1个以上的医院实验室家具或实验室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三)代理商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第(二)条制造商特定资格条件,代理商自身还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代理商供应商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58日起,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为500元,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及样品;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和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5月12日9:30-10: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1、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自备信封,封袋上注名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磋商保证金先不装入供应商自备的信封袋中,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后再装入供应商自备的信封袋中密封。若比选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则视为其磋商保证金无效。

3、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后10天内有效。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除第一成交候选人外的其余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开标现场当场退还;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请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www.cqsjwzx.com)上下载;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幢10-5\6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家具 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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