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09日10: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09日08:30至2020年05月15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14: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大路61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操珊珊****-********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丹****-********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FL2020-04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操珊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丹****-********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LFL2020-0406-01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期、质保期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付款方式 | 供货期 | 质保期 |
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 | 21套(男20套,女1套) | 105,000.00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 1年 |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七)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相应的加工、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服装生产企业,经营范围服装含鞋帽、服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5月9 日—2020年5月 15 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5 月 9 日—2020年5月 15 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 5 日 下午 14 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2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操珊珊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8:30至2020年05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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