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7-2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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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一种分体式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制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实施地点: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 3 号甲 5 楼)。
3.项目内容:围绕采购方要求开展一款分体式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制作,包括产品的设计、调试与样机制作(20套功能样机与1000套产品),并提交全套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4.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人民币元):
*******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 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 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相关平 台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 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 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自 2017 年 1 月 1日到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05月11日 09 时 00 分到2020年05月15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投标响应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及编号;(2)投标人企业简介;(3) 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4)开票信息及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2)采用电子 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 sdzbqd@126.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 信息等。
2.报名时,招标代理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中查询,是否为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是否有不良记录。一经查实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0 年5月11日- 2020 年5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16:00。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136 号西王大厦 10 楼 1005 室。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银行账户。
7.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6月05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3号甲5楼)。纸质文件递交。
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6 月05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3号甲5楼)。
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站和山东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
3.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交通银行济南明湖支行
银行账号:
****************0307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颐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 3 号甲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87*****970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文化西路 13 号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130*****777/
****-********电子邮件: sdzbqd@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