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吨/年甲醇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60万吨/年甲醇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甲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招标编号:SHIL********)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咸阳市东北郊区,距市区约4km左右。厂址北侧紧靠塬边的龚家湾村,南邻玻璃厂,东为石桥二中,西临小村道路;距离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为8km,距咸阳火车北站仅为1.8km。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工艺生产装置(包括:原煤储存与准备、煤浆制备、气化、灰水处理、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热回收、沉渣池系统、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甲醇精硫中间罐区、合成驰放气膜回收、火炬)。2)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硫磺成品包装仓库、甲醇成品罐区、空分压缩厂房、合成压缩厂房、原煤贮存、运煤栈桥及转运站、破碎楼、火车灌装、汽车灌装、空分站、空压站、冷冻站)。3)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减温减压站、中央化验室、给水站、回用水站、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综合三修、车间开关所、车间变电所、冷却塔及循环水泵房、总图运输、围墙及护拦、地中衡、工艺及供热外管、界区供排水、界区供电、界区电信、界区消防、消防水池及泵房、水泵房及吸水池、消防加压泵房、泡沫制备、中央控制室、脱盐水站、热水交换站)。

招标范围:

根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等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同时,协助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安评报告要求:

1)安评单位编制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同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安评报告能够通过省市安监局验收;

3)取得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六十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4)提供近五年类似供货业绩(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周万涛,电话:0951-971436,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原件)、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原件)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因上述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63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1月17日下午14: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永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周万涛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wt_824.123@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27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原件

5

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原件

备注:报名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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