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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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CZX2020-JL-0005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59)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楼工程、4#楼工程、外网工程、基坑工程、运动场、蓝排球场地工程、道路、停车场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围墙大门工程、土方工程。

2.4 工期要求:2020年6月12日-2021年7月31日,共计:4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项目总投资:总采购预算为********2.7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9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同岗位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近三年主持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同岗位5年以上施工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提供入吉备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3.5 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官网截图:①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打印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述”页并加盖公章;②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如: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领取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等一切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7043号司机之家B座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6@qq.com,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近三年(2016年-2018年)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人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及资料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查询方式)】。

4.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或现场填写,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7043号司机之家B座401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春永昌支行

账 号:****************24708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4 日9 时00分,地点为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长春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7043号司机之家B座401室

联系人:蔡立平 ****-********177*****829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

电话:****-********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0年5月11日

县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标签: 学校建设 开发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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