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交警大队长乐大道抓拍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峰交警大队长乐大道抓拍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五峰交警大队长乐大道抓拍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五峰交警大队长乐大道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ZQL-YCCG[2020]-010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25.00万元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4.采购需求:主要包括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及相关配套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7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3日17:30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9:30,地点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室)。
2、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室)。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5日9:30分
2、谈判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室)
注: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151*****899
联系地址:五峰镇西北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享
联系号码:156*****776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
日期:2020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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