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四批接触网支柱)二次 招标公告
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四批接触网支柱)二次 招标公告
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四批接触网支柱)
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编号:ZZWZ-2020-02
包件号:ZZJC-02
1.采购条件本项目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函》(铁总计统函〔2017〕658号)和《关于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铁总鉴函〔2018〕3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采购的株洲站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四批接触网支柱)经两次公开招标均流标,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决定采取谈判方式采购,且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予发布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根据铁总计统函〔2017〕658号文件以及铁总鉴函〔2018〕333号文件的批复,株洲站改扩建工程主要在铁路既有用地内改建,采用线侧式+线上式综合站型,站房由东、西子站房及高架候车室组成,西站房基本站台旅客通过一层“平进平出”,其他站台旅客通过东、西子站房及高架候车室进站、地道出站,即“上进下出”。
(一)站房部分:拆除既有站房16486 m2,拆除既有地下人防工程560 m2;新建站房45004.41 m2,其中东站房13320.44m2、西站房11637.66m2、高架候车室20046.31 m2。
(二)站场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站场股道、站台设置维持既有,拆除既有站台雨棚和进站天桥,将第1~3站台高度由0.5米改为1.25米,在站台中心位置新建12米宽出站地道,保留既有出站地道;接长既有行包地道、邮政地道、出站地道在站台上的出入口;新建6座站台的站台面、站台雨棚,其中有柱雨棚建筑面积为21962 m2;新建社会通道4172 m2;改建西广场25605 m2。
(三)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通信、信息、电力、暖通、给排水等设施。信号工程概况如下:室内新设ctc系统、计算机联锁系统、集中监测系统、智能电源屏各一套;室外敷设信号电缆148km,更换道岔安装装置99组岔,轨道电路安装88区段,信号机安装151架,闭塞分区安装7个。
本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按142600万元控制,其中静态投资1422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00万元。使用新建长沙至株洲湘潭城际铁路项目新建城际站房等未实施工程投资13000万元,其余投资由株洲市人民政府负责筹集77760万元、铁路承担51840万元。建设工期42个月。
2.2谈判采购内容:详情请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谈判采购各包件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
3.2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514室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聂工,电话:****-********。
4.2谈判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谈判申请人须在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前将谈判采购文件款电汇、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谈判采购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并在http://bidding.crmsc.com.cn此网站上完成企业注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谈判采购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申请文件,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其他:7.1谈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7.2谈判时,各申请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被授权人应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
8.联系方式谈判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欧阳孝贤、晏池宝
电子邮件:gtcszhbwzb@163.com
谈判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聂工
2020年5月9日
谈判采购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ZZJC-02 | 横腹杆式预应力混凝土支柱 | H78/8.7+3 | 根 | 2 | (1)营业范围:谈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申请人须提供横腹杆式支柱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谈判申请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接触网混凝土支柱和钢支柱的制造经验(附营业执照或认证许可或供应合同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谈判申请人近两年(2017年和2018年或2018和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由具有CMA或CAL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谈判申请人须具有铁路行业近3年内(2017年以来)招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对应的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谈判申请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谈判申请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9)其他:全部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谈判申请人须做出承诺。 | 300 | |
横腹杆式预应力混凝土支柱 | H170/12+3.5 | 根 | 1 | ||||
钢管硬横梁边柱 | BGZ5-4 | 根 | 15 | ||||
钢管硬横梁边柱 | ZGZ5-4 | 根 | 27 | ||||
钢管硬横梁边柱 | BGZ5-11 | 根 | 12 | ||||
H型钢柱 | GH260A/9 | 根 | 4 | ||||
H型钢柱 | GHT240B/9 | 根 | 7 | ||||
钢管硬横梁 | YHK-G1 15~20m | 组 | 4 | ||||
钢管硬横梁 | YHK-G1 20~25m | 组 | 36 | ||||
钢管硬横梁吊柱 | V-53-3600 | 根 | 69 | ||||
站房下吊柱 | L=5000 | 根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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