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监理)
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监理)
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0487号)、专题会议纪要[2020]64号、[202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28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保护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对仓山区阳岐风貌区(一期)内的建筑立面、停车场、村道市政、历史建筑修缮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725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转8806,传真:0591-********
联系人: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标签: 保护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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