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津南区2020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RXH2020-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津南区2020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RXH2020-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津南区2020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RXH2020-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委托,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津南区2020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津南区2020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RXH2020-01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2020年在津南区开展“天津市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农药使用零增长”、“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工作,以海河水系、大沽排污河水系两侧镇村为重点,以水稻等主要作物种植区域为中心建立示范区,实施面积3.0万亩。项目实施后,津南区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农药利用率达到40%,示范区化学农药使用量较上一年减少2%,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90%。
三、项目预算 1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5-11到 2020-05-1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A座16A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日 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现场领取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22 15: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22 15: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7D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娜、赵晓美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福柏路(第三幼儿园对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A座16A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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