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人民医院五官科听力设备一批谈判公告

安仁县人民医院五官科听力设备一批谈判公告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安仁县人民医院的五官科听力设备一批(政府采购编号:安财采计【2020】071号,委托代理编号:HNJD-*******)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五官科听力设备一批

2、采购计划编号: 安财采计【2020】071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五官科听力设备一批

1

43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计生保险费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2、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1.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生产厂商(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中近三个月指:2020年01月至2020年03月连续三个月。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2、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1.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生产厂商(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中近三个月指:2020年01月至2020年03月连续三个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5 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熊主任

电 话:135*****831

地 址:安仁县永乐江镇安仁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红华

电 话:188*****553

地 址:安仁县五一北路海特燃气隔壁骏达项目公司七楼

原文地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80&area_id=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一批 听力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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