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管理招标公告

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1.2招标编号:XKSZSX 2011-01

1.3工程地点: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1.4质量要求:按照新政办(2007)227号文、新城管(2007)81号文执行。

1.5管理期限:管理期3年

1.6招标范围及内容:高新区道路保洁、公厕管理、垃圾中转站运输及管理、赵定排渠道和南环路巡察等工程,保洁面积约260万㎡。

2、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7具有2008年以来道路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河道巡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2.8要求供应商须在地市级城市保洁三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具有道路保洁内容的公司,外地企业需有进市备案证明;

2.9外地和外区企业中标后必须在新乡高新区设立分公司,提供承诺书。

2.10具有协调外部环境的能力。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满足第5项要求的供应商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道路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河道巡查项目业绩合同;外地企业进市备案证明;外地和外区企业中标后在新乡高新区设立分公司的承诺书。

6、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采购人: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新乡高新区财政局 电 话:****-*******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 电 话:****-*******

2011年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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