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转让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转让公务用车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和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安排,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近期将对部分小汽车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普桑轿车(皖Q20802、Q20835)贰辆,桑塔纳2000轿车(皖Q20006、20009)贰辆,帕萨特轿车(皖Q20056)壹辆。 展示地点:财政局大院内。展示时间: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6日。 二、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介绍信,以及3000元/辆的竞买保证金到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竞买不成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6日下午17:00。 3、竞买保证金请以现金、银行汇票、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的方式缴入: 帐户名称: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行和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1*****290******** 三、拍卖地点及时间: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时间为:2012年1月9日上午8:30。 四、受让人竞得车后,所涉及的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受让人自己承担。受让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地址: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2382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曹春丽 鲁娟 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28日 公 车 转 让 须 知 一、转让规则 1、确认转让后,以确定的转让价见车况简介,开始转让。同时设有保底价。 2、竞买者可按照50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举牌加价喊价。 3、主持人连续第三次报出最高应价前,如无人加价,则宣布出价最高者为转让成交人。 4、受让人(转让成交人)与转让方及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书。受让方须在2012年1月10日17时前,将转让金全额支付至出让单位后提车。逾期不付者,视为受让人自动放弃,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参加转让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注意事项 1、参加竞买人应保持会场安静,自主确定报价,不得相互串通。 2、竞买不成者,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凭交款据退款,不计息)。 3、参加竞买者与报名者原则上应为同一人员,如报名者未能参加,而委托他人参加,应出具报名者的委托书。 4、受让人竞得车后,所涉及的过户手续及费用由受让人自己承担。 三、车况简介 (皖Q20802)
车况简介 (皖Q20006)
车况简介 (皖Q20835)
车况简介 (皖Q20056)
车况简介 (皖Q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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