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住宅地块项目西地块塔吊租赁招标
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住宅地块项目西地块塔吊租赁招标
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住宅地块项目西地块
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对 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住宅地块项目西地块工程所需 塔吊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住宅地块项目
2、工程地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恒山路以东,燕山街以西,洋河街以南,平原大道以北
3、工程简述: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99216.83平方米,其中西地块为153321.66平方米,建筑结构为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为西地块工程。
二、招标主体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住宅地块项目项目部。
三、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及数量: 塔吊型号为QTZ80(6012)塔吊5台,QTZ80(5610)塔吊1台,QTZ63塔吊4台,预计租赁期为10个月;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通过最近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起重设备租赁安装及维修。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2、资质要求:必须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
3、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通报。
4、人员、设备、资金、服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出租人提供出租设备产权证,并要求与出租人单位名称一致;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
5、 符合国家《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GB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规定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能力;满足塔式起重机《GB/T5031》有关技术要求;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6、其它要求:设备年限在5年以内,达到国家检测及备案要求、统一刷警示色及挂起中建蓝标语;符合国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范或标准规定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能力。
五、供应商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
已在云筑网(http://www.yzw.cn)上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后即可报名。
2、报名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5 月 9 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2 日 18 时 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经通知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或云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蓝置业平原示范区项目部
招标地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恒山路以东,燕山街以西,洋河街以南,平原大道以北。
联系人: 赵碧 ,联系电话: 188*****609
日期: 2020年 05 月 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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