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循环水处理项目(招标编号:高正代咨[2020]第8007号)招标人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内;
2.2、项目名称: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循环水处理项目;
2.3、服务期限:5年;
2.4、招标预算(含税最高限价):人民币240万元/5年;
(不含税最高限价):人民币207.5万元/5年。
2.5、招标范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中央空调循环水处理药剂及冷却水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2、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水处理服务或水处理药剂供应或污水处理及设施养护运维业绩。
3.4、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机电工程或给排水或暖通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主要参与服务人员需持有污水处理或污水化验监测或水质检验或管道检验等相关技能证书。
3.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线上购买。购买时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或网页截图、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信息(包括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发送至
********0@qq.com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汇款至:
收款人(全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帐号:
********038。
注:各潜在投标人只能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等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宁波机场发展规划标书费”(字符不够单位名称简写)。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形式,在确认投标人汇款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以邮寄或自行送达(送达即走,下同)方式递交。
5.2、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或自行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4日17:00前;
5.3、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或自行送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门服务总台。
收件人:黄 琪;联系方式:
138*****018。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确保在邮寄或自行送达过程中包装密封完好,因邮寄或自行送达过程的包装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6、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
********0@qq.com。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为顺丰快递。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胡伟泽;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联 系 人:杨诗雨、黄 琪、徐伟波、雷 琳;
电 话:
****-********、
180*****733、
138*****018;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