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更新局 商业街北段回迁安置房源 招标公告
城乡更新局 商业街北段回迁安置房源 招标公告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更新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商业街北段回迁安置房源的公示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更新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商业街北段回迁安置房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商业街北段回迁安置房源
2.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13套门市房,作为回迁门市。
3.预算:
项目总价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4,911,000.00元;
每平米单价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62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
相关说明:经三次公开招标。
第一次网上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0日公告期限内无供应商报名
第二次网上公告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7日 公告期限内有一家供应商来报名“辽宁野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次网上公告时间2020年3月25日起至 2020年4月1日公告期限内有一家供应商来报名“辽宁野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此项目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二项第一款的情形“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辽宁野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南环路9号
四、附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论证专家审查表
五、论证意见:经专家审查,本项目招标程序和文件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合理,符合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辽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沈阳市辽中区城乡更新局
单位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76号
联系人:孙鹏 电话:138*****64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政府路109号
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采购综合科 联系电话:***-********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更新局
2020年0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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