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同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知同施招字(2020)第015号
同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安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2020]函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厦门市同安区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同安区交警大队;
2.2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05月;
2.3招标项目类型:建筑工程;
2.4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项目位于同安区交警大队,对业务技术用房外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改造立面总面积9417.15平方米,其中屋面改造949.22平方米,外加部分(钢结构雨棚)248.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雨棚248.23平方米,空调罩269.65平方米、玻璃幕墙194.6平方米、铝单板幕墙2200.78平方米、真石漆2011.61平方米等。项目概算总投资419.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57.97万元。
2.5合同估算价:309.70万元
2.6计划工期:10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同安区注册。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公布的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必须为BB+及以上级别。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类似项目描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6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他: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2020年05月12日起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均可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一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50元人民币(投标人如认为电子版图纸不足以核对工程量清单,可自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购买纸质图纸,否则视为认可招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纸质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9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一楼);开标地点为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7.1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陆万元人民币(¥60000元)
7.2由于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本工程有序开标,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经请示相关部门,现对本工程开标作出如下修改:
7.2.1投标人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于截标前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到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
7.2.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核查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人应对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2.3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7.3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同安区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平二里46号;
邮编:361100;
联系人:冯金锁;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古庄里18号;
邮编:361100;
联系人:庄碧珠;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uang313080@163.com.
2020年05月09日
附件下载: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